終於到了最後一篇了,
我本已為買到就是買到了,沒想到隔天簽約才叫一波三折。
這次簽約的地方改到士林的VIP處,沒想到又是客滿的,我們一到的時候竟然又沒有小房間可以坐,還先被請到仲介的辦公室內稍作休息。
前篇提到的,屋主已經變成三家五個人了,沒想到第二家的權益轉移程序竟然都還沒完成,事實上,就連賣屋的委託人都沒沒移轉。所以我們他們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委託方改成5人,再由新的5人跟我們簽署買賣契約。
然後一般來說,簽約先給1成,一個月後用印1成,過戶再給8成尾款。
可是因為對方跟我們說,其實它們產權還沒繼承過戶完全,要望隔年的2月才能交屋,問我們OK不OK? 廢話!當然不OK。我先放1成在履保相當於1百多萬要等6個月不能動用,且如果最後破局的話,頂多就是拿回一百多萬,賣方根本沒有罰則,最後你來我往討價還價一番之後,議定簽約就把斡旋金10萬轉入履保(不用到一成),用印時補滿兩成,且將交屋時間議定在11月底(簽約時是8月下旬),這樣對我來說約莫晚兩個月交屋且我的風險也就是10萬卡在履保中,對我來說是保險一些的。然後我也吩咐仲介馬上要把還掛在屋子的銷售廣告板撤下,以免被攔胡夜長夢多。
後來也成功用印了,我也趕緊找認識的同學承辦貸款,因為之前有口頭詢問,條件可以給到8成5*1.31%,而我是只有貸8成,順便保個房貸壽險以免自己掛掉一家沒人可以付房貸。老同學也很夠義氣,順手拿出一疊禮券當作退傭就給我了,果然朋友就是老的好。
時間快轉到十一月末要過戶交屋了,後來在辦繼承的屋主才跟我說,財產太多了,在清查財產才可以辦繳稅繼承,才能再辦過戶給我們@@。最後偷看一下賣方仲介費55萬約3.7%,增值稅約178萬,賣方時拿12XX萬,所剩不多。
後記一:
等到真正搬入已經是隔年六月了,後來跟元老鄰居聊起,房子是知名建設公司所蓋的,連維基百科都有記載,他家會買這裡是建設公司老闆問他媽還剩一間要不要買,買了之後就一路從20歲小夥子住到快70歲。而我家這戶是原地主保留戶,其實中間有住人的時間不多,就算有也是一陣子而已,也許是這樣屋子沒有過度損耗所以才覺得屋況還可以。
後記二:
買房過然會傳染,我一直到11月過完戶才跟人家說我買到房了,隔壁同事原本就有在看房,隔沒一個月也買在新莊了,而且價格甜到連實價登陸都沒有刊登。又另一位同事也過一個月買在青埔,也是行情下緣,大家還交換要買什麼家電的心得,可喜可賀!
後記三
原本隔壁1400成交的那戶,是投客格套出租,後來開價2188要賣,最後隔年1月成交1927,以後我家要賣瞬間參考價被拉抬不少,可喜可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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